学生会总则
河南省驻马店农业学校学生会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纲领,坚持以马列主义,毛泽东思想、邓小平理论和“三个代表”重要思想为行动指南,贯彻党的教育方针,执行学校党委、行政的指示精神,团结全校学生广泛地开展各种健康有益的工作,促进同学们德、智、体等素质的全面发展。
学生会任务
1、坚持以培养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合格建设人才为根本任务,团结和引导全校学生,以学习为中心,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。
2、沟通校党委、各科室系部与同学之间的联系,促进同学之间、同学和教职工之间的团结,发挥桥梁与纽带作用,积极参与学校民主管理,表达和维护学生的正当利益。
3、协助学校各级党组织对学生会进行爱国主义、社会主义和集体主义的宣传教育,积极引导同学在实践中提高政治思想素质和道德水准,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。
4、遵循和贯彻党的教育方针,配合学校中心工作,协助学校创造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,创造良好的教育秩序和学习生活环境。
5、以“自我教育、自我管理、自我服务”的三字方针,坚持“服务同学,锻炼自我”的宗旨,广泛开展各种有益的校园活动,为同学的成长和成才服务。
6、加强各科室系部和社会各界的联系与交往,达到提高学生思想觉悟,陶冶道德情操和开拓同学们视野的目的。
学生委员会的构成
1、学委会委员由学生代表大会正式代表无记名投票差额选举产生,任期一年;
2、学委会委员因工作不称职,经四分之一以上学委会委员联名提议,经无记名投票三分之二以上学委会委员表决通过,予以罢免;
3、学委会委员因故卸免,其缺额不立即增补,在委员会调整时统一增补。
学生委员会职责
1、密切联系学生、代表学生利益、反映学生意愿、沟通学生与学院和学生会各机构的联系;
2、定期召开学委会全体会议,讨论、审议学生会的工作的计划;
3、听取主席团汇报、监督主席团工作;
4、对学生会有关问题做出决定;
5、协助并监督学院有关部门解决学生代表大会提出的提案;
6、讨论并通过学生会机构组织和人员安排;
7、代表学生的利益参与学院民主管理,并及时反映学生的要求和愿望;
8、经5名以上(含5名)委员提名,委员会2/3以上(含2/3)委员同意,可召开当届学委会临时全体会 议,提请大会审议罢免主席、副主席,并重新选举主席、副主席。
学生会组织
学生会主席团及其下属各部是学生会得日常工作机构,实行主席团负责制,经学委会全体会议选举产生主席团。向学委会负责。
学生会主席主持学生会的日常工作,负责指导、协调和监督各职能部门的工作,掌握学生会干部的思想和工作情况,搞好校际学生会工作的交流。
副主席协助主席工作,分管学生会某方面工作。主席不在期间,由主席指定一副主席代行主席职能。
学生会职能机构
学生会根据工作需要,设立办公室、纪检部、女工部、男工部、卫生部、办公室等多个职能机构,各机构实行部长负责制。
学生会奖励制度
1、根据岗位工作职责,学年考核为优秀者,评选“优秀学生干部”、“三好学生”、“优秀团员”、“优秀团干”,并颁发荣誉证书。
2、学生干部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评定奖学金,优先推入团、党。
学生会惩罚制度
1、学生会组织内部分为:通报批评,警告、严重警告,留会察看,撤职处分。
2、学生会组织内部处分材料送学生科备案。
3、处分时间从批准之日算起,在没批准之前,不能剥夺学生干部权利。
例会制度
学生会例会包括主席团会议、学生会干部例会、部门例会和班长例会。
1、主席团会议
由学生会主席团主持参加人员为学生会主席团各成员,主席团会议原则上每周召开一次,具体时间根据情况而定,地点:学生会办公室。
2、学生会干部例会
由主席团主持召开。参加人员为学生会主席团人员、各部门部长。会议原则上一周召开一次,地点:学生会办公室。
3、部门例会
由学生会分管主席主持或部长主持,参加人员为相关部门所有成员,部门会议原则上每月召开两次,地点:学生会办公室。
4、班长例会
由学生会主席团主持召开,参加人员为各班班长,班长例会原则上每周召开,时间根据具体情况而定,地点: 学校报告厅。